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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整改提升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达国家三类水标准
今年以来,广西梧州市以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为抓手,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为契机,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目前该市区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保持在良好水平,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该市全市饮用水达国家三类水标准,达标率100%。 据了解,去年11月中旬,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自治区反馈督察问题清单,涉及梧州市的问题共有9个,其中有全区共性存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问题,以及梧州市存在的城区5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9个污水排污口问题。 为加快问题整改,今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6个园区管委会、31个市直职能部门签订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此外,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梧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工作分解到全市各相关部门与各县(市、区)政府,定期调度各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问题方面,目前长洲工业园区污水依托市一污厂处理,梧州工业园区南区污水全部收集至北区污水处理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北片现有企业污水依托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江南片区的塘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问题方面,龙新(含三龙)水厂、富民水厂、北山水厂、塘源水厂和白沙取水点均已划定为一、二级保护区,各个县(市、区)共划定135个农村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总面积约156.75平方公里,相关职能部门加快保护区范围内37个排污口整治,同时有序推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此外,上半年市环保部门共排查4620多处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清除工业废弃物堆场和农村畜禽粪堆1564处,加强对小溪(河)流、沟渠、池塘、湖库生态环境处理;为加强对企业排污管理,梧州市环保部门于今年6月起,对该市八家再生纸企业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严查无证排污和违法排污。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梧州日报,协会对此文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参考! 欢迎关注广东省净水设备协会,扫描下面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gdsjsxh